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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一些房地产公司为获取更多流动资金,在卖房的同时又拿房产去抵押贷款,出现了"一房两卖"的欺骗行为。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为何均有效?一房二卖后房产归谁?
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为何均有效?
根据较高人民法院《合同法解释(二)》第15条规定,出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数个房屋买卖合同,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,均系有权处分,各合同均有效。本案中两个买卖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也不存在出卖人与某一买受人恶意串通侵害另一买受人利益的情形,故本案所涉两买卖合同均为有效。
为何优先保护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?
在两买受人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预告登记时,各买受人享有的均为合同债权。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,其权利对外有一定的公示性,故应当优先得到保护。
一房二卖后房产归谁?
答:在普通一房二卖中,前后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。但由于其标的是同一的,房屋只能实际交付给一个买方,只有一个买卖合同能够被卖方所实际履行。该合同的买方,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,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,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而另一位买方,可以要求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。卖方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产生出实际交付房屋并过户的义务,由于他没有履行该义务,因此理应承担违约责任。鉴于房屋已经归属他人,卖方失去了继续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,因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只能是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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